2006/06/02

日日春

一個特別的機會,下午得以參與訪談日日春關懷協會的義工,因為是臨時被告知,所以訪談前我沒有做功課,對於這個協會及其所關心的議題只有大略的了解,知道他們的主要訴求是要求性工作除罪,並且照顧廢娼後的性工作者。

訪談過程中,大部分時間都是與協會的義工進行交談,儘管身邊有一些年輕時是公娼從業的阿姨來來去去,(訪談時她們正進行自行研發的四物醋的包裝工作)但沒有機會與她們攀談。

訪談後段,有一位白蘭阿姨來了,她看來還很年輕但生病了以致無法正常行走及說話,這位阿姨倒也十分大方地就在我們中間坐了下來。經過義工的介紹才知道,原來白蘭阿姨已經經歷了一段非常艱苦的人生過程。出身台東農家的她,因為家裡貧窮,七歲時就開始打零工貼補家用,十三歲時為了父親的醫藥費,她被送往華西街娼館從事性工作,而這份工作合約一綁就是十年。這十年間,娼館老闆極盡所能從她身上搾取利益,她沒有行動自由而且被迫超時工作。她十三歲進了娼館,雖然二十三歲時第一份合約約滿,她得以離開娼館,但因為沒有其他的謀生能力,對這個世界的其他樣貌也一無所知,因此她領取了公娼執照繼續從事性工作。廢娼時她才三十六歲,不想成為私娼的她,開起了檳榔攤,然而她卻沒有足夠的能力去處理複雜的工作程序與成本計算,檳榔攤最終還是宣告倒閉。工作的不順遂以及失去感情支柱,白蘭阿姨的健康及精神狀況急速惡化,甚至幾度昏迷被送進醫院急救。

坐在我們面前的白蘭阿姨,在她臉上我只看見笑容,除了疾病的後遺症導致她臉部肌肉有些歪斜萎縮、手腳不靈光以及無法正常說話之外,我似乎沒有看見過去那段經歷遺留下來的任何陰霾。但是,我卻還是無法正視她的身體她的臉,應該說,我沒有辦法正視娼妓的身體,當她們就活生生站立在我眼前時。

回程的路上,楊導演問我贊不贊成性工作合法,我的回答是贊成的。這不是一個逞強或是唱高調的說法,我真心認同那是一種工作及營生方式的選擇,就像是抽煙不好,但是法律並沒有將抽煙的行為列為非法,而是一種自由意志的選擇,抽煙不好,但是只要你願意,還是可以選擇抽煙,只要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之下。我贊成性工作合法,也認同這工作族群的人應該獲得社會的尊重而不是被汙名化,但我又是為什麼無法正視她們的身體?我想,我無法正視的是她們身體上所承載的沈重過往。

突然間我意識到自己一直以來生存的世界並不是全世界,這觀念從以前就一直存在著,只不過在今天下午,它變成一個現實,存在在我眼前。日日春協會的網站上有一首麗君阿姨唱幸福的歌,其中一句詞是這樣唱的『…啊~阮是野地的長春花,幸福是風中的蠟燭,咱要用雙手捧。』人生有千萬種樣貌,誰又夠資格去評斷他人的是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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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附上網路上查到的關於日日春協會的相關歷史資料,年紀漸長,我才逐漸懂得歷史的珍貴。

「日日春協會」的位址前身是歸綏街上一間經營近五十年的公娼館,前幾年台北市政府實施廢娼政策,一群從少女時期就靠著青春和肉體討生活,如今已是阿媽級的公娼,因此失去工作,走上街頭,掀起了後來阿媽妓女們重新下海,一波波抗爭自救的口水話題。也吸引不少社會運動及藝術工作者參與力挺,創意出許多豐富多元的聲援行動;而以姊妹相互照顧為宗旨的日日春協會,就是在為延續抗爭的奔走過程中誕生了。後來這家賣娼時期名為「春鳳閣」的娼館,在日日春成立後舉辦系列以「公娼的一生」為主題的多媒材展覽,熱鬧一陣,過沒多久,房東卻把屋子收回去,「日日春」只得黯然搬到同條街的尾巴去了。遺留在原址的長長一段心酸,也在譜下眩耀的觸技曲短奏後,就此結束。(此段節錄自http://www.blogger.com/publish.g?blogID=12872409&inprogress=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