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1

不要臉的死老外

真的要說我非常非常非常討厭 J 的朋友,也就是現在和我們住在一起的Erik先生。基本上他正是我最看不起的那種生活在台灣的外國人,自私、自以為是的外國人。

關於他剛來到台灣時,也就是去年八月底九月初時候,我對他有多好,就不贅述;關於我們的關係如何惡化,他又是如何徹底惹腦我,這些也都不多說了;就光講這兩天,我因為上個案子剛結束下個案子還未如火如荼,而待在家的時間較長所發生的事吧!都是小事,但我就是看不過去。

先是他為了用鍋子,問都不問就把我還留在鍋子裡的熱咖啡倒掉,這讓我十分惱火,因為他倒掉的當時,我人就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另外,我的CD player和音響就放在客廳,有點禮貌的人都應該知道,未經別人同意不該亂用別人的東西,何況是音響這類電子用品,就算不是太高級,我也有權利不同意他用吧?但是他自大到覺得自己可以問都不問就用,而且為了play他的CD,他把我的CD從player裡頭拿出來隨便放,這實在太欺負人。今天他房門沒關,因此我意外發現他擅自拿了我在萬盛街時期買的淺灰色巧拼地毯鋪在他的書桌底下。幹!我真的忍不住要罵髒話。